湖南新晃县“操场埋尸案”主犯杜少平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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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新晃县“操场埋尸案”主犯杜少平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业界动态转载2019-12-18 18:2390420A+A-

    11月26日,新华社报道,新晃“操场埋尸案”(邓世平被杀案)已经彻底查清,犯罪嫌疑人杜少平、罗光忠以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

    12月17日至18日,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被告人杜少平等人故意杀人案及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杜少平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罗光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杜少平.jpg

    经审理查明的“操场埋尸案”事实

    2001年12月,杜少平承揽了新晃侗族自治县一中400米操场土建工程,聘请被告人罗光忠等人管理。新晃一中委派总务处邓世平、姚本英(病故)二人监督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杜少平因工程质量等问题与邓世平产生矛盾,对邓世平怀恨在心。2003年1月22日,杜少平伙同罗光忠在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将邓世平杀害,当晚二人将尸体掩埋于操场一土坑内,次日罗光忠指挥铲车将土坑填平。

    图文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ID:ch_zgrmfy)

    本文链接:https://www.lawbus.net/articles/9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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