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兄弟关系不影响受贿罪的构成
虽说亲兄弟明算账,但是家庭生活中,兄弟之间的无偿帮衬也是很常见的现象,一般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越是经济条件好,越是对兄弟的照顾责任大。如果某官员有亲兄弟是商人,该官员为其兄弟经商提供了帮助,以兄弟帮衬赠与之名收受了兄弟送的大额钱物,是属于亲友间的馈赠还是属于法律规定的受贿犯罪?
受贿犯罪的本质特征是权钱交易,即受贿人利用自身的职务权力或主动或被动地换取非法经济利益。即使是亲兄弟,以馈赠为名送钱物是为了或者感谢对方利用职务便利为其谋取利益,就是“包装”后的贿赂行为。因为这已经超出了亲友之间以感情为基础的财物往来,而是一种权钱交易。
亲属间的馈赠或人情往来,一般发生在逢年过节或者喜、丧、生日、乔迁等时候,财物价值往往不超过正常合理的范围。即使是大老板,一般的人情礼金也不会动辄百万。判断是否存在权钱交易,法律巴士(www.lawbus.net)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分析:发生钱物往来的背景与价值、有无职务上的请托、接受方是否利用职务便利为对方谋取利益。
像上述官员为亲兄弟经商提供帮助后收受大额钱物,只要排除人情往来、亲情馈赠等情形(比如官员家庭经济困难,需要亲属接济;是正常借贷往来;有继承、债权债务等共同财产关系等),属于受贿无疑。
案例
A系某县县长,其亲弟弟B是包工头。A多次利用职务便利,帮B挂靠建筑公司承揽工程。在A购房、买车、孩子上学等时间点,B多次以兄弟帮衬为名送给A现金,共计有300多万元。A案发后,法院认定A收受B的300多万元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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