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场总局抽检的不合格婴幼儿奶粉名单(三批次为外国品牌)
经法律巴士(www.lawbus.net)检索,2019年年度截至今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共计发布〔2019年第1号〕至〔2019年第43号〕43份以食品为主的产品质量抽查通告。其中有三份通告涉及到婴幼儿奶粉不合格问题,共计有五批次婴幼儿奶粉分别存在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其他指标不合格、质量指标不达标、营养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问题。
不合格名单
一、每嘉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
通告:〔2019年第7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3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3月7日成文并发布。
样品来源:标称黑龙江农垦英博华威乳业有限公司生产,哈尔滨市道里区贝一比母婴坊孕婴童用品商店销售。
问题:经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发现,其中阪崎肠杆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黑龙江农垦英博华威乳业有限公司对检验过程提出异议;经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核实,对异议不予认可。
二、菁嘉贝比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
通告:〔2019年第7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3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3月7日成文并发布。
样品来源:标称江西人之初乳品营养有限公司生产,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优康宝贝母婴用品家乐福店销售。
问题:经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发现,其中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西人之初乳品营养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康多蜜儿欧瑞儿幼儿配方奶粉(12—36月龄,3段)(原产国:英国)
通告:〔2019年第30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8月27日成文并发布。
样品来源:标称Kendal Nutricare Ltd生产、金莱优(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代理、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进口,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碧树煌智力玩具商店销售。
问题:经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发现,其中灰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金莱优(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康多蜜儿幼儿配方奶粉(12—36月龄,3段)(原产国:英国)
通告:〔2019年第30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8月27日成文并发布。
样品来源:标称Kendal Nutricare Ltd生产、金莱优(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代理、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进口,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兴镇禄晗母婴用品店销售。
问题: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灰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五、姆阿普幼儿配方奶粉(12—36月龄,3段)(原产国:新西兰)
通告:〔2019年第40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11月8日成文,2019年11月15日发布。
样品来源:标称蓝河乳业有限合伙公司 Blue River Dairy LP 生产、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蓝河营养品有限公司代理,上海市松江区婴垚婴儿用品商店销售。
问题:经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检验发现,其中核苷酸检出值低于产品包装标签标示值的80%。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蓝河营养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部分检验项目说明
一、阪崎肠杆菌
阪崎肠杆菌是奶粉(乳)制品中新发现的一种致病菌。由其引发的婴儿、早产儿脑膜炎、败血症及坏死性结肠炎散发和暴发的病例已在全球相继出现。多份研究报告表明婴儿配方奶粉是当前发现致婴儿、早产儿脑膜炎、败血症和坏死性结肠炎的主要感染渠道,在某些情况下,由阪崎肠杆菌引发疾病而导致的死亡率可达40%~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中规定,阪崎肠杆菌(仅适用于供0-6月龄婴儿食用的配方食品)为不得检出。检出阪崎肠杆菌原因,可能是生产原料本身受到阪崎肠杆菌的污染;生产加工环境和设备中的阪崎肠杆菌污染产品。
二、氯
氯是人体所必须的常量元素之一,它对人体内的水分平衡机制起着重要调节作用,婴儿氯缺乏会导致生长障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中规定,氯的限值为12mg/100kJ-38mg/100kJ;《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并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因此婴儿配方奶粉中氯的技术要求为不低于标示值的80%且不超出12~38mg/100kJ。氯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商未按照规定添加、生产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等。
三、灰分
灰分通常是指食品经高温灼烧等手段残留下来的无机物。因为婴幼儿的身体器官发育尚未成熟,维持体内环境稳定的功能还较弱,如果乳粉中灰分含量过高,可能会增大婴幼儿肾脏负担,对婴幼儿生长发育不利。牛乳中的灰分含量远高于母乳,故以牛乳为原料的产品生产中,通常会采取一些降低产品中灰分含量的方法来控制产品中的灰分。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中规定,粉状产品中灰分含量不得大于5.0 %。幼儿配方食品中灰分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中矿物元素含量较多,生产中灰分未能有效降低等。
四、核苷酸
核苷酸是组成核酸大分子的基本结构单位,是代谢上极为重要的生命物质,对婴儿特别是新生儿免疫调节功能、提高记忆力、改善肠道菌群及促进脂质代谢等方面有重要作用。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并未明确规定其限量值,但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中规定,核苷酸作为营养强化剂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的允许添加量应在0.12g/kg-0.58g/kg(以核苷酸总量计)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产品标签明示值的80%。终产品中核苷酸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未严格按照产品配方生产、搅拌不均匀等。
通告的五批次不合格婴幼儿奶粉,其中三批次为外国品牌,原产地在英国与新西兰。表明外国进口的奶粉不是说就百分之百的安全可靠,在选购的时候还是应当仔细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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