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如何强制执行
离婚诉讼或者变更抚养权诉讼中,常常发生一方拒绝将小孩交给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并采取藏匿、哄骗等手段,编造各种借口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或者调解内容,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往往很难实际获得小孩。此时应当果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抚养权也是可以执行的。但是,对抚养权的强制执行,并不是直接将小孩强行“抢”过来,而是对拒不交出小孩的一方当事人采取罚款或者拘留措施。
另外,抚养权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一方拒不交出小孩,无论以什么理由,都属于拒不执行判决,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获得抚养权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公诉程序追究对方刑事责任,也可以自己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案例:根据《海峡导报》2016年1月23日十二版《抚养权 也能强制执行!》一文报道,双方离婚时,男方强行抱走小孩,最终法院将小孩抚养权判给女方,但男方之后一年都拒不履行交付儿子抚养权的义务,女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司法拘留的威慑下,男方家属将小孩送到法院,女方顺利领走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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