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高校名单当晚官方微博即被入侵 山东大学得罪了谁
2019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开幕式于2019年9月16日上午在天津举行,公布了第二批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高校名单,山东大学在列。除了山大,此次入选的还有华中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上海交通大学。
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始于2017年。2017年8月,教育部印发《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决定在2017年–2027年期间实施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以高校为主体,自愿申报、择优评定,形成4—6所世界一流的网络安全学院。
第一批名单于2017年9月16日公布,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东南大学、武汉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四川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7所高校入选。
但是令人尴尬的是,就在入选当晚至次日凌晨,山东大学官方微博接连出现几条疑似招嫖信息,帖子上还留有联系方式。9月16日晚上11点半到9月17日凌晨2点半,每半个小时一条,疑似是官方微博被盗号入侵。开始时微博运营人员并未发现,发现后紧急删除。9月17日早晨,山东大学在微博发布情况说明,表示这些不良信息并非自己所发,而是账号被人入侵了,才会连续出现不良信息,并称校方第一时间发现这一情况,紧急采取措施,有效控制,并且已经报警。
▲ 不良信息截图
▲ 山东大学情况说明
“获奖”当天晚上官方微博即被入侵,这时真是对所谓“一流网络安全学院”的啪啪打脸。究竟是过路黑客看不过眼还是竞争对手有意报复,尚待警方调查。
法律巴士(www.lawbus.net)提醒,采用盗号手段入侵计算机系统,情节严重的涉嫌犯《刑法》第285条第2款规定的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这本次这样入侵一个刚刚入选“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高校名单”大学的官方微博,发布露骨不良信息,造成广泛社会影响的,显然已经是情节严重了。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文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年12月29日修正版全文,修正内容2024年3月1日施行,附Word电子文档下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全文(2024年3月1日施行)
- 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高检发办字〔2023〕187号,2023年12月28日施行,附Word电子文档下载)
- 两高联合发布4个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 两高两部《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五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 湖南长沙望城“4.29”房屋倒塌事件再刑事拘留2人
- 湖南长沙望城“4.29”房屋倒塌事件已刑事拘留9人
- 湖南省公检法《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2022年3月28日)
-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3〕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