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北京 | 最高人民检察院选调21名工作人员(2019年9月29日截止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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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向北京 | 最高人民检察院选调21名工作人员(2019年9月29日截止报名)

    业界动态转载2019-09-09 14:1951790A+A-

    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2019年面向北京地区公开选拔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19年面向北京地区组织开展公开选拔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岗位

      (一)报名范围

      1.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北京市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

      2.在京中央和国家、北京市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北京市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选拔岗位

      选拔岗位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检察技术岗位,共选拔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21名。具体选拔岗位如下:

      1.办公厅司法行政岗位3个;

      2.政治部司法行政岗位4个;

      3.第六检察厅检察官助理岗位2个;

      4.第七检察厅检察官助理岗位1个;

      5.第八检察厅检察官助理岗位1个;

      6.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官助理岗位1个;

      7.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官助理岗位1个;

      8.检务督察局司法行政岗位2个;

      9.计划财务装备局司法行政岗位1个;

      10.机关党委司法行政岗位1个;

      11.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检察技术岗位4个。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除满足公务员公开遴选相关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现任三级调研员以下职级或相当层次职级,县处级副职以下领导职务或四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及以下职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后出生);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大学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开选拔公务员报名采取报名人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9日至9月29日

      (二)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报名人员登录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网址:www.spp.gov.cn)下载并填写《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选拔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征得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连同以下资料邮寄至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信封上注明:公开选拔):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具有代表性的工作成果复印件;

      4.参加公开选拔检察官助理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相关材料。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邮编100726,所有纸质文件请通过平信、中国邮政EMS邮寄(报名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请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身份证扫描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扫描电子版及其他要求材料扫描电子版文件发送到gjdpc@spp.gov.cn(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公开选拔+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报名程序以纸质送达为准,电子版仅作备查。请确认寄送材料完备无误,以免耽误报名。

      (三)资格初审

      依据岗位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初审合格者中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四、考试

      考试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统一组织,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在综合成绩中各占40%、60%

      (一)笔试

      2019年10月中旬,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和正义网发布笔试公告,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并进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应考人员可以查询自己的笔试成绩。

      (二)面试

      2019年10月下旬发布面试公告,并进行面试。

      参加面试人选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最低不低于1:3。如有放弃面试的,从该职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对象。

      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并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核查。

      (二)体检

      组织考察对象在中央机关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支付。

      (三)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中发现有影响选拔的问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选拔人选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正义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拔的,按照程序办理调入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拔资格。自愿放弃公开选拔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 ,取消选拔资格。

      (二)本次公开选拔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10-65209135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9年9月6日

      附件:最高人民检察院2019年公开选拔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表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9年公开选拔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

    本文链接:https://www.lawbus.net/articles/8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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