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主犯陈文辉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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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主犯陈文辉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业界动态lawbus2017-07-19 22:0834000A+A-

    今日上午10时,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主犯陈文辉犯诈骗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6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3至15年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等人交叉结伙,通过网络购买学生信息和公民购房信息,分别在江西省九江市、新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海南省海口市等地,租赁房屋作为诈骗场所,冒充教育局、财政局、房产局的工作人员,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购房补贴为名,以高考学生为主要诈骗对象,拨打诈骗电话,骗取他人钱款。拨打诈骗电话累计2.3万余次,骗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56万余元,并造成被害人徐玉玉死亡。法院还查明,2016年6月至8月,被告人陈文辉为实施电信诈骗犯罪,通过腾讯QQ、支付宝等工具,从杜天禹(另案处理)处购买非法获取的山东省高考学生信息10万余条。

    徐玉玉被骗走9900元后死亡

    徐玉玉系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去年高中毕业,以568分的成绩被南京邮电大学英语专业录取。

    2017年8月19日,徐玉玉被犯罪分子以发放助学金的名义,实施电信诈骗骗走9900元。案发后,徐玉玉与父亲到公安机关报案。因为家庭贫困,全家人只靠父亲在外打工挣钱。被骗走的9900元本应用于交学费,是一家人省吃俭用大半年才攒到的,被骗后徐玉玉便伤心欲绝、郁结于心。虽然生前身体健康,并无重大疾病,但是在报案回家途中,徐玉玉仍然心脏骤停,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更是引发全国群情激愤。最终由公安部督办该刑事案件,组织山东、福建等地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经查明,此案为犯罪嫌疑人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等人所为。公安部随即发出A级通缉令通缉上述嫌疑人,至2016年8月29日,该案嫌疑人全部落网。

    2016年9月30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对徐玉玉被电信诈骗致死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文辉等7人批捕。

    2017年4月17日,该案经审查终结,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2017年4月20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该案。

    2017年6月27日,该案在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7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

    2017年7月19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公开宣判。

    推动司法进步

    徐玉玉案引发了社会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度集中关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从司法适用法律角度,联手公安部于去年底发布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6〕32号,相当于司法解释),使公检法在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时有了较明确的法律准绳。

    该《若干意见》首次明确,电信诈骗公私财物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按《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量刑。此外还明确,电信诈骗导致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还可酌情从重处罚。

    本文链接:https://www.lawbus.net/articles/4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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