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广播电视台(芒果台)原副台长罗毅被永州市检察院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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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广播电视台(芒果台)原副台长罗毅被永州市检察院公诉

    业界动态lawbus2017-07-07 21:0041660A+A-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永州市人民检察院于今日(2017年7月7日)就湖南广播电视台原党委委员、副台长兼经营与产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罗毅(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一案,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罗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罗毅

    罗毅简历

    女,汉族,1962年5月出生,湖南汉寿县人,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9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湖南电视台信息频道办公室主任、图文编播部主任,湖南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频道总监,湖南人民广播电台副台长、台长等职务,2010年3月起任湖南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副台长。

    违纪被查

    2016年7月8日,据湖南省纪委消息,罗毅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6年9月26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对罗毅以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6年10月9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受贿罪对罗毅决定逮捕。

    2016年10月21日,据湖南省纪委消息,罗毅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违规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购买、使用公务用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非法经营获取巨额利益,涉嫌违法犯罪。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罗毅开除党籍处分,报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7年7月7日,永州市人民检察院以罗毅涉嫌贪污罪、受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湖南广播电视台

    英文名Hunan Broadcasting System,正厅级传媒事业单位,成立于2010年6月28日,由前湖南广播影视集团(Golden Eagle Broadcasting System)改制而成。现任党委书记、台长吕焕斌。

    本文链接:https://www.lawbus.net/articles/3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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