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提升小额诉讼标准为1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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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提升小额诉讼标准为17000元

    业界动态lawbus2017-06-19 22:4130720A+A-

    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省高院6月5日发文《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变更我省小额诉讼程序标的额的通知》,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湖南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标的额变更为17000元人民币以下(含本数)。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了小额诉讼程序:“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第一百五十七条是要求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

    湖南省高院文件

    湖南省高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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