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试点跨域立案诉讼服务 无论被告住所地在哪儿或可在家门口立案
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以“原告就被告”为原则,除了特定情况(详见本站《民事诉讼中的被告就原告》一文)原告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法院起诉,一般都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标的额很小,而被告住所地又在几十甚至几百公里以外,一趟官司需要来回跑好几趟,往往得不偿失。现在好了,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30日就开始试点“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在不改变法院地域管辖的情况下,尽量让当事人少跑路,除了开庭,其他所有诉讼程序原告均可在就近法院完成,如果庭前远程调解,当事人甚至一趟路都不用跑。下面是关于跨域立案诉讼服务的一些解读:
一、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是否受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等的限制?
不受限制,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就近选择法院(庭),不受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等的限制,享受家门口法院诉讼的便利。文书流转完全由法院来完成,不再存在走错法院又跑到另一个法院的情形,就如下图所示:
图片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二、跨域立案等于跨域管辖吗?
不等于,“跨域”立案并不改变案件原有的级别管辖及地域管辖权,仍由具有管辖权的受诉法院进行立案审查,制作加盖该法院的印章各种法律文书。家门口的收件法院提供便捷的递送服务,仅承担形式审查、风险提示、立案指导、法律释明等职责,立案审查等工作还是由具有管辖权的受诉法院来完成。
三、哪些地方可以受理跨域立案了?
目前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尚处试点阶段,试点区域包括7家高级人民法院和7家中级人民法院。
7家高院有:北京市、山东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7家中院有:大庆市、银川市、安康市、恩施市、南昌市、常德市、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只要你家在以上14省、市,现在均可享受这项服务了。
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只包括立案阶段?
不仅仅是立案阶段,而是涵盖立案、庭审、执行等多项诉讼事务。甚至条件成熟了可以远程庭审(目前尚无具体规定),连庭审都不用跑。
五、为何要推行跨域立案诉讼服务?
根据全国法院“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工作培训会精神,推行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是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司法为民的必然要求,是配套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在实施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过程中,人民法院要公开包括登记立案在内的办事标准、服务流程、投诉电话等,这就形成了公开的机制,倒逼人民法院严格贯彻执行立案登记制,有效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
法院之间连锁互动,诉讼便捷、立案起诉迅速,解决异地诉讼难、诉讼累,送达、执行也更便捷。以后可以享受一体化、一站式、家门口的、直通式的诉讼服务,是司法给群众带来的实实在在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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