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无需再备案
相信很多以前通过司法考试的人,领证后每年都办过一个事情——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备案,法律巴士(www.lawbus.net)也不例外。这个备案当时很落后,只能到领证司法局现场备案,意味着每年都得在工作日请一天假,如果你在很远的外地,不好意思,来回得请几天假了。法律巴士问过司法局工作人员,这个备案有什么用,答复是“没什么用,只是按要求备案而已”;再问不备案会不会有什么影响,答复是“目前没任何影响”。当时就心想那不备案也没任何问题啊,遂备案两三次后再也没跑过了,后来从事了法律职业,更没管备案这件事了。
查询了一下为什么要进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备案,依据是2002年7月8日公布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实行年度备案制度。
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年度备案。地(市)司法局应当将年度备案情况报省(区、市)司法厅(局)。
第十八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已经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实行变更备案制度。
证书持有人应当在职业变更后30日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变更备案。地(市)司法局应当将证书持有人职业变更情况报省(区、市)司法厅(局)。
但是,在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已经删除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备案相关的内容。是否意味着无需再进行备案?司法部于今年3月17日在其微信公众号给出了权威解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无需办理年度备案。
来自河南的网民“不知名”(手机尾号4160)说:
我于2019年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在济南市司法局注册,近期将到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工作。想请教几个问题:一是根据最新政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否需要每年备案;二是如果不备案是否影响日后执业;三是如果我人在上海,每年回山东济南备案,很不方便,费时又费力,希望加快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电子备案程序。
司法部回复:
实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备案制度,是司法考试制度施行后,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实施规范管理的一项措施。但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法律职业人才的跨省(区、市)流动越来越频繁,一些证书持有人因年度备案需要往返两地,客观上增加了时间和人力成本。2020年,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我部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措施,在12月1日制定发布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取消了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关于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备案的规定,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无需再办理年度备案。持证人员不办理年度备案的,也不影响其申请律师执业或者从事相关法律职业。
同时,为方便持证人员从事相关法律职业,目前我部正积极推进法律职业资格管理信息化建设,持证人员需要调转档案的,可以通过网上提出申请办理变更手续,从而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