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官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是否能初审通过?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今日(12月22日)上午在北京召开,审议了一系列草案、议案,其中包括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监察官法草案的议案,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吴玉良作了说明。这是监察官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从严管理,明确监察官法定职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选人用人、职能职责、管理监督等环节,确保监察权规范正确行使,坚持改革创新,体现监察工作特色。
据介绍,制定监察官法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国家监察工作领导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监察官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保障,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的现实需要。监察官法起草工作遵循的思路和原则包括: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从严管理,坚持改革创新,体现监察工作特色。
在促进监察官依法履职方面,草案将监察官的履职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有利于进一步明确权力边界、严格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约束、加强外部监督,促进国家监察权规范正确行使。
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监察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监察官的条件和选用,监察官的任免,监察官的管理,监察官的考核和奖励,监察官的监督和惩戒,监察官的职业保障等。
法律巴士(www.lawbus.net)在12月2日的文章(点击阅读)中大胆预测,《监察官法》有望在今年出台,该预测有些武断。参照《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立法过程,2019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后还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0年4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二审稿,到2020年6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才表决通过。
监察委目前的成员来源复杂,学历、专业、职务经历不一,尤其是涉及大量检察院转隶人员,在监察官的职责、选任、管理上必须慎重,草案初审就通过的概率不大。当然,概率不大不代表不可能,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会期到12月26日才结束,要看是否会对草案表决。
如果本次会议未对监察官法草案进行表决,就是需要修改进行二审甚至三审,中间可能公开征求意见。考虑到《监察官法》立法的急迫性,最迟会在2021年上半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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