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坚决杜绝年底不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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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坚决杜绝年底不立案!

    业界动态lawbus2020-12-03 21:5151791A+A-

    年底立案难已经成了司法“痛病”,各级法院为了冲结案率往往会提前一两个月就控制立案数量。有年轻律师网友向法律巴士反映,其早些年在华中某省会城市的派出法庭立案时,甚至有立案材料被庭长从办公室扔出到室外的经历。年底“立案难”可见一斑。

    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届特邀咨询员座谈会.PNG

    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消息,12月2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第五届特邀咨询员聘任活动和座谈会,就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和法治建设听取意见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会上,周强为第五届特邀咨询员颁发聘书。对于有特邀咨询员提出年底法官办案压力较大,在个别法院可能会出现立案难的担心,周强当场表示,将向全国法院发出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于违规不予立案的要严肃处理。

    就在第二天(1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就下发了通知,强调: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坚决杜绝年底不立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报道如下:

    1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法院发出通知强调,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坚决杜绝年底不立案,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通知强调,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2015年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及时更新观念、努力克服困难,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一律敞开大门,从制度上、源头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立案登记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增强。

    通知指出,最近,个别地方法院以影响年终结案为由控制立案。对此,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直面问题,坚决杜绝年底不立案、拖延立案、增设门槛、搞变通限制立案等现象,决不允许“立案难”问题反弹回潮。一经发现上述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

    本文链接:https://www.lawbus.net/articles/13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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