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律师​承办业务地域范围问题的批复(司复〔2018〕6号)C证律师承办业务不受地域限制
您已经看过
[清空]
    fa-home
    典型案例司法解释法院下载防疫检察院犯罪名人公务员暴力犯罪行政管理强制执行
    当前位置:法律巴士>随笔杂谈>业界动态>司法部关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律师​承办业务地域范围问题的批复(司复〔2018〕6号)C证律师承办业务不受地域限制

    司法部关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律师​承办业务地域范围问题的批复(司复〔2018〕6号)C证律师承办业务不受地域限制

    业界动态转载2020-05-01 22:5240490A+A-

    司法部网站2020年4月26日发布。

    司法部关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律师?承办业务地域范围问题的批复

    司复〔2018〕6号

    贵州省司法厅:

    你厅《关于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执业律师执业范围有无限制问题的请示》(黔司呈〔2018〕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律师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律师承办业务不受地域限制,可以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在的县(市、区)以外的地区办理业务

    此复。

    司法部

    2018年5月12日

    来源:司法部网站

    本文链接:https://www.lawbus.net/articles/1207.html

    除作者为转载以外,本站文章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法律巴士

    支持Ctrl+Enter提交
    Copyright © 2011- 法律巴士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Z-BlogPHP| 湘ICP备2023031007号| 联系我们
       

    湘公网安备430112020009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