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全国法院 | 湘潭市雨湖区法院选调4名法官助理(2020年5月18日截止报名)
因工作需要,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2020年面向全国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人数
法官助理4名,其中执行岗位3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国法院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9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5月19日后出生);
5、需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其中执行岗位限男性;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报名首日。
四、选调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2020年4月26日—5月8日,将选调条件和名额、报名方式和时间等内容,在湖南法院网、红土地湘潭组工网、雨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以及雨湖区法院网站上予以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建设北路309号雨湖区人民法院办公楼402室,咨询电话:0731-58201737。
(2)网络报名。将报名所需相关证件、资料扫描发至电子邮箱: yhfyzzb@163.com,邮件名称注明“公开选调+考生姓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9日8:00至5月18日17:30(注:网络报名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报名要求:
报考者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电子版备注本人姓名发送至邮箱yhfyzzb@163.com,用于制作准考证),并填写好《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选调公告附件,用A4纸张打印)。
3、资格初审
对选调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包括年龄、身份、工作时间等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网络报名人员审查合格的(经电话通知)于开考前到雨湖区人民法院政治部领取准考证。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3︰1,报考人数低于3︰1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本次选调不收取考试费用。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法律知识和法律文书制作。笔试总分为100分。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本次选调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入围名单将在雨湖区人民法院网站及公众号公布。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及与职务相关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4、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雨湖区人民法院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要求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雨湖区人民法院负责实施,由其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如果递补,必须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红土地湘潭组工网和雨湖区法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调入对象,并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为确保选调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雨湖区纪委监察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雨湖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人员将全程参与监督。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监督电话:0731-58201736,对选调工作中出现的以下行为者,取消其选调资格或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蒙骗他人、欺骗组织、行贿和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
2、工作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受贿、徇私舞弊、接受宴请、借选调之机谋取私利的;
3、工作人员在选调各个环节中管理松懈、泄露试题、相关材料审查不严和为作假者隐瞒真相提供方便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七、其他事项
1、被选调人员原行政职务不保留,原行政职级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选调人员需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的协议。
3、选调对象如不服从岗位工作安排,选调资格自行取消。
4、本公告由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雨湖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咨询,联系电话:0731--58201737。
2020年4月24日
来源: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网站
- (一)报考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 (一)发布选调公告
-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 (三)考试
- (四)体检和考察
- (五)公示
- (六)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