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全省 | 湖南桃江县法院选调5名公务员(2名法官助理、3名行政人员,2020年4月28日截止报名)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干部队伍建设,切实优化结构,促进法院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务员法》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院队伍建设和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并报请相关部门同意,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法院工作人员5名,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全省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职位及数额
法官助理2名,会计1名,文秘1名,档案管理1名。
三、选调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四、选调条件
(一)报考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或有相关任职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所在单位同意报名,并符合法院工作人员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
6.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转任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8日止,逾期不接受补报。
2.报名地点:桃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737-8203973、15273751107)。
3.报名资料: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2020年桃江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其他有关材料。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报名所需材料交至桃江法院政治部。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及提供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5.最低开考比例:法官助理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其他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选调计划数。
6.发放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将通知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法官助理另外进行法律专业测试,上述测试均不指定考试用书。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据面试成绩确定名次。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为1: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标准执行,由桃江法院政治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指定医疗机构组织体检。
2.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资格条件、德的情况和工作实绩。
(五)公示、转任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经桃江法院党组集体讨论研究,提出拟调人选,在桃江法院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报名人员中途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转任问题的,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办理转任和相关调动手续。
(六)其他
选调全过程邀请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参与和监督,面试、考察将邀请县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桃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8日
来源:桃源县人民法院网站
- (一)报考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 (二)笔试
- (三)面试
- (四)体检与考察
- (五)公示、转任
- (六)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