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法真可怕,危险驾驶浑然不知,全网“通缉”英菲尼迪自撞法网
你是老司机吗?你是否听说过开车过程中的“卡视野”?就有这么一个凯迪拉克车主说一辆英菲尼迪卡了他的视野,然后把行车记录仪视频发到网上要全网“通缉”这辆英菲尼迪,结果要把自己“通缉”到牢里去了。
开斗气车意外撞车
驾驶凯迪拉克的叫陈某,21岁;驾驶英菲尼迪的叫代某。事情是这样的:
3月20日下午,陈某驾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北京市西五环主路石丰桥附近准备向最外侧车道并线时,恰遇代某驾驶英菲尼迪轿车从该车道正常驶过。
陈某血气方刚,认为英菲尼迪是故意挑衅没有让自己,随即猛踩油门企图反超,途中多次实线变道。女友在一旁多次劝阻也无济于事。然后因为车(ji)速(bu)太(ru)快(ren),在一次变道时陈某撞上了最右侧车道的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货车。
事发后,陈某赔付小货车920元修理费。
至于视频微博上搜“全网通缉英菲尼迪”就可以看到,法律巴士这里就不贴出来了。
全网找车自撞法网
本来呢,既然人没受伤,小货车受损也不大,事情到这里也就算了。可是卡迪拉克前脸已经撞的面目全非了啊。
想想自己撞车,英菲尼迪却“扬长而去”,陈某哪能受这个气。于是把自己的行车记录仪视频传到车友群里,说对方“卡视野”、被“阴了”,要“全网找这辆英菲尼迪”。
自媒体时代嘛,要的就是信息传播速度,卡视野、全网通缉的消息迅速传遍了网络。当然咯,一个人傻并不代表大家都傻,基本转发视频和截图的都是带着调侃的语气。
传开之后会怎样?当然是火了。火了之后又怎样?肯定是被警察叔叔盯上了呗。警方发现这辆车在城市快速道路高速行驶、多次实线变道、追逐竞驶……驾驶员有可能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犯罪。
经过侦查,将陈某抓获。经过鉴定,当时的陈某的车速高达每小时140至142.2公里,而该路段最高限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加上实线变道、追逐竞驶,危险驾驶犯罪是没得跑了。
4月1日,陈某被刑事拘留。目前的最新消息是,陈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石景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危险驾驶罪
《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了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案中,陈某超速追逐竞驶、连续变道、压实线变换车道,并且发生了交通事故,典型的属于上述规定第一项“情节恶劣”。等待他的必然是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刑和罚金。
法律巴士(www.lawbus.net)最后还是要奉劝各位新司机、老司机,交通道路不是“吃鸡战场”,卡不卡视野不知道,但是追逐竞驶危害巨大,不仅涉嫌危险驾驶罪,特定情况下还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开车就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还是那句话——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英菲尼迪驾驶员也被处罚
据北京交警的消息,英菲尼迪驾驶员代某也因交通违法被处罚——实线变道、超速行驶。当然,代某只是接受罚款、记分等行政处罚,并不涉嫌犯罪。
判决情况
2020年4月23日更新消息:凯迪拉克驾驶员陈某被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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