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在新冠疫情期间,就有医生受到了暴力伤害!
昨日在与人聊天时还担忧,虽然现在医护人员作为逆行英雄社会地位达到了空前高度,但是不知道疫情过去后,这种社会地位还能持续多久,会不会又会曝出一些伤医、医闹事件。
没想到,疫情还没过去,就已经有医生受到了患者伤害,事发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3月21日晚22:05,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方微博发布一则情况说明,显示该院一汤姓医生被患者持刀刺伤,全文如下: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汤医生被伤情况说明
2020年3月19日中午12时45分许,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东胜部血液净化室主治医师汤某在为患者王某某做透析准备时,患者王某某趁汤医生不备持刀将其刺伤。事件发生后,医院第一时间报警,立即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组织抢救,并和北京专家远程会诊,共同制定治疗方案。目前,汤医生意识清楚、病情稳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东胜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事件正在调查中。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对受伤医生及家属表示慰问,同时对王某某的极端行为强烈谴责,坚决支持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凶手。
▲ 图片来源: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方微博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官方微信“平安东胜”也分别于昨日22:42、今日12:49发布《情况通报》,显示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0岁,无业,系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东胜部患者)持刀将正为其治疗的医生汤某(女,38岁)捅伤。幸好汤医生没有生命危险。公安机关已于事发当日晚20时将王某某刑事拘留,于今日11时提请检察机关予以逮捕。
▲ 图片来源:微信公众号“平安东胜”
庚子年,新冠病毒肆虐神州大地。正是全国医护工作者坚守岗位、支援湖北,才换取了现在疫情得到控制。每个时代都有不同的“英雄”,此时此刻,战斗在一线救死扶伤迎难而上的医护工作者就是伟大的英雄。在全国人民都在感恩、感激医护人员的情况下,王某某却在医生给其治疗时做出“刀捅”的伤医行为,真是令人不齿、人神共愤!王某某必须为自己的愚蠢行为付出代价!
2020年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其中第2条第(2)项“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犯罪”规定:
在疫情防控期间,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或者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吐口水等行为,致使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以侮辱罪或者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的,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2020年2月22日,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第9条规定了“对于伤害医务人员的,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国家已经明确发文要保护爱护医护人员,在防控疫情的关键时刻竟然发生医生被伤害的事件,法律巴士(www.lawbus.net)相信,等待王某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