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推迟召开
据中国人大网消息,今日(2月24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推迟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具体开会时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决定。
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属于突发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可以采取限制或者停止人群聚集活动的紧急措施,适时推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时间,符合宪法原则和精神,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
此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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